六十、区政府领导同志不为地方、单位、企业、个人或各类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出版物、工程项目、商业活动、商业牌匾、产品等题字,不为出版物作序。因特殊情况确需题词、题字或作序的,主办地方或单位需按程序报批。 六十一、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二、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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