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麦政发 >> 正文
【麦政发〔2017〕52号】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2017/5/18 8:54:42) 新闻来源:麦积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六十、区政府领导同志不为地方、单位、企业、个人或各类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出版物、工程项目、商业活动、商业牌匾、产品等题字,不为出版物作序。因特殊情况确需题词、题字或作序的,主办地方或单位需按程序报批。
  六十一、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二、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适用本规则。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03页  010203

 

版权所有: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陇ICP备05003518
网站管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电话:0938-2615678  E-mail:wxb8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