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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8/25 16:34:13) 新闻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要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要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就业领域信息公开。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要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推进扶贫信息公开。要结合“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扶贫清单,将扶贫项目名称、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要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监测点监测数据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定期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标准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和重大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和调查处理信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要重点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要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改制、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及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等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要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要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销、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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