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党政文件 >> 正文
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8/25 16:34:13) 新闻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开展“工作落实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于2015年12月1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要理顺工作关系,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区政府信息中心要不断加大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要对口进行信息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坚持动态更新。
  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数据公开。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做好公开工作,对修订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公开修订或废止情况。统计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统计公报等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人社、民政、教体、卫计、文广等部门要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在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准备解读预案及解读材料;在公开时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解读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坚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原则,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加大回应关切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由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环节的制度规范,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申请办理流程,按职责审核拟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探索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创新依申请公开工作方式。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制度和平台建设
  完善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2008年以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梳理,确保资料完整、符合规定。在《条例》规定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按照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的要求,对已公开发布的年度报告进行完善,进一步增强可读性。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建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着力建设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新渠道,尽快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并在门户网站加载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和微信账号。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将依据《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严肃问责。

  三、重点工作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
  抓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按照《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麦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同时,建立扶贫清单。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突出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三大主题,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建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务超市”。(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政府政务大厅分别牵头落实)
  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国土、环保、建设、交通、水务、农业、畜牧、林业、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要及时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单位公示栏公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依据、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并指导本系统基层单位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深化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要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以清单方式公开,并公开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审计部门要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并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要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区建设局牵头落实)
  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要健全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等信息。(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局分别牵头落实)
  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补偿方案、补偿标准信息公开,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区建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推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区科技局牵头落实)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01页  0102

 

版权所有: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陇ICP备05003518
网站管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电话:0938-2615678  E-mail:wxb8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