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水务局成立于1970年,原名为天水县水电局,1987年更名为北道水电局,1993年更名为北道水利水保局,1997年更名为北道水利局,2005年更名为麦积区水利局,2010年更名为麦积区水务局。局内设办公室,经济财务股,计划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现有职工370人,其中在职280人,离退休90人,干部131名,工人149名,专业技术人员79名,高级工程师8人,工程师41人,助理工程师30人,管理人员13名,领导职数7人,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检书记1名,总工1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省、市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区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区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3、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区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5、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解水事纠纷;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6、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7、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崖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8、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9、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11、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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