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由劳动、就业、社保“三局合一”组建的政府序列部门。全局现有干部职工65人,其中科级干部16人。局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6名,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股、劳动股、社保股、就业股5个职能股室。局下属有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监察中队、劳务办、培训中心5个科级事业单位。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7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28个,乡镇劳务工作站17个,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30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业务,承担全区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劳务输转、职业中介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管理、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劳动保障工作业务覆盖全区城乡。目前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人数达14.5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651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劳务经济已成为全区农村的一项最大产业,年均输转农村剩余劳动力9.3万人,年均劳务收入4.3亿元,占全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48%。 “小康抓劳务、民生抓就业、和谐抓保障”已成为全区上下的广泛共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统筹管理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引导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三、 负责全区劳务工作,监督管理乡镇劳动工作服务站和职业中介机构。 四、 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办理劳动争议仲裁业务,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 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 六、 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死亡职工遗属待遇,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七、 按政策制定全区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申报,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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