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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2016/10/12 17:28:29) 新闻来源:麦积区政府新闻办 作者:

麦积区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双拥办主任、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和副局长、老龄办副主任、双拥办副主任、安置办支部书记、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名。
    二、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民政局是政府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执行着国家8部法律、80多个法规条例,承担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4大方面及城市低保等20多项具体工作。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双拥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勘界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区老龄办公室、区军供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均隶属于民政局管理。
    三、主要职责
    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目前具体工作职责有:
  (一)根据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我区社团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拟订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主管救灾工作,查灾核灾,上报灾情,分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灾民生活安排,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五)主管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指导扶贫济困工作和慈善工作。
  (六)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承担区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贯彻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主管地名管理工作和勘界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和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完成市、区交办的有关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十)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乡镇殡葬事业的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拟订实施意见;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务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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