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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2016/10/12 17:19:37) 新闻来源:麦积区政府新闻办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工作职责

 

    一、司法局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区各
个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业务建设,指导纠纷调解,协助解决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指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开展各项业务。
    5、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全区刑释帮教小组的组织、业务建设,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多方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
    6、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7、协助市司法局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9、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任免干部;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基层司法所干部的配备、调整、奖惩,提出建议并参与地方党委对拟任人选的考核考察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司法局的机构设置为“两股一室一中心”,即法教股、基层工作股、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㈠ 法教股的工作职责:
    1、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普法对象的考核、考试、颁证及评先创优工作。
    4、负责全区严打禁毒等专项斗争的法制宣传和司法行政系统对外的各类法制宣传工作。
    5、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业务工作调查研究,给制定和决策工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负责和办理区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
    ㈡ 基层工作股的职责:
    1、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同时,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
    2、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4、指导、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承办区上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公证、律师工作。
    6、拟定全区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指导、监督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8、制定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并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年检注册和公证员的年检注册的审核呈报工作。
    10、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并负责对违纪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调查工作。
    ㈢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管理、审查、批准受援对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组织、指派、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负责协调本区有关部门、地区之间法律援助事务。
    4、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咨询、调研、总结、交流及经验推广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统计和资料分析整理。
    7、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统计及档案管理。
    8、负责政府、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㈣ 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全局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
    2、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科室及直属、下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性文件和报告。
    4、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机密、综合统计、信访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5、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机关、直属、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筹办会议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全系统的表彰奖励。负责局管干警的考察、任免和离退休干警的审核报批工作。
    8、主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麦积区司法局联系电话:2731845
    电子信箱:mjq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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