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工商局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认真推行信息公开,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丰富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形式。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托甘肃法制报、天水日报、天水有限电视台、天水周刊等新闻媒体、刊物,以及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甘肃省非公党建网、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麦积区政府门户网、麦积工商局微博等网站,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本系统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对短期和临时公开的内容,通过在醒目位置建栏建牌张贴进行公开。向系统内部公开的内容,除基层工商所在适当场所以张贴通告形式公开外,其余一律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公布。同时,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信箱和联系方式,并将其公布,便于公众使用。 (二)注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和政务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对上网信息实行由局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并指定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落实公文制作有关规定,机关各部门发文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选择“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到及时公开;注重树好窗口形象,政务大厅区工商局窗口集中办理有关工商登记、业务咨询和受理等方面的政务事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推进市场公开监管透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统一市场监管平台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5〕119号)文件精神,我区成立了天水市麦积区建设统一市场监管平台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我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主要依托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工商局数据库信息。 截止2016年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03条,接待访问咨询总人数1659人次,全部予以公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建立了全区市场主体名录库,依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管理系统,建立由66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全区工商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随机确定抽查监管人员。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今年由省工商局统一组织,全区通过摇号抽取1079户市场主体作为抽查对象,并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2016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04件,举报51件,建议50件,申诉、举报办结率达100%。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公开内容缺乏连续性、及时性;政务公开范围划分还不够明晰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事项和有关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关注民生、兴商富民、服务发展及行政执法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继续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充实和完善天政务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公示栏、新闻发布会、12315工商咨询热线、办事指南、全区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便民办事渠道作用,提高政务公开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区工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局机关和基层工商所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监督设备、经费、人员投入,不断完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登记注册准入平台、商标战略平台、监管执法维权平台、非公党建保障平台及有关媒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向社会公众告知信息查阅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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