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支持麦积经济社会发展 金融机构的决定
麦政发〔2016〕103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驻区各金融机构: 2015年,驻区各金融机构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实施“金融带动”战略,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扩大服务半径,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了进一步调动驻区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天水市麦积区区长金融奖奖励办法(试行)》考评结果,经研究决定,对麦积农村合作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奖励50万元,其中:奖励麦积农村合作银行11万元,建设银行麦积支行7万元,工商银行麦积支行6万元,农业发展银行麦积支行5万元,农业银行麦积支行5万元,甘肃银行麦积支行5万元,兰州银行麦积支行4万元,邮储银行麦积支行3万元,交通银行麦积支行2万元,中国银行麦积支行2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金融机构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中再立新功。全区各金融机构要以这次奖励为契机,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优化服务,创新举措,抢抓各项政策机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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