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天水市麦积区第四批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麦政发〔2016〕56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区文化广播影视局推荐的麦积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经区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申报和宣传力度,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全区旅游文化内涵,充分展示麦积文化大区的深厚底蕴和人文风貌,不断扩大麦积区对外影响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全面提速发展。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