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政发〔2015〕57号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及驻区单位第五批 取消承接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经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区级政府部门及驻区单位取消、承接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共71项,其中区级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承接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驻区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7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2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项、保留的对行政相对人的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承接的项目,要加强与原实施单位的业务衔接做到承接到位;要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责任、办理要件、时限和程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要切实加强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强化服务上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区级政府部门及驻区单位第五批取消、承接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