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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政办发〔2017〕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2017/7/4 17:26:01) 新闻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麦政办发〔201768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区强降雨天气频繁出现,由此引发的风雹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把控情况,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特别要妥善安排好受灾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核准受灾损失,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做好生产自救工作。为认真贯彻相关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健全部门、单位协同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要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保持高度思想警觉,按照《天水市麦积区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要求,将省级部署、市级监督、区级组织、乡镇(社区)落实的四级防灾减灾责任体系落到实处,主动履行各自在灾害预测预警、组织群众避险、抢险救灾、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一旦出现灾情,要亲临现场指挥,及时组织,妥善处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万无一失。

二、统筹规划,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细化完善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项预案,做到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启动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特别要细化完善乡村两级、重点部位、问题地段和薄弱环节的相关工作,确保群众转移、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通信供电保障等环节考虑周全、安排妥当。要根据城防、河道险段、山洪多发区等防洪重点工程技术指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布局情况,提前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险情和汛情,编制好工程和区域度汛方案,明确物资调度、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对策,及时落实相应措施。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汛期多发频发的灾害,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各自辖区、各行业系统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队,重点加强城市内涝点、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低洼地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水库、河道、山洪易发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分清轻重缓急,逐一分类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消除。要对孤寡老人、留守人员、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脆弱人群要列出清单,落实好转移、避险、生活安排的相关措施。要建立防汛安全检查责任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成效,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

四、创新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加强防汛抗旱、抗灾救灾、卫生防疫、气象预警监测等专业队伍建设,建立联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切实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特别是区水务部门及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防汛任务,尽快抽调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防汛任务重的区域要组建机动抢险队。要对已组建的机动抢险队伍,抓紧充实人员,完善装备,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加强与驻地部队联系,切实提高实战能力,保证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防大灾、抗大汛的要求,认真组织筹备好应急抢险物资和材料,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确保一旦灾情出现,能立即调出使用。要保证物料质量,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五、提早研判,强化监测预警预报

区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气象预报和汛情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频次,积极跟踪和实时掌握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严密防范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区国土部门及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切实加强对316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防范,设立警戒警示标志,落实防灾避险措施,认真做好防汛和暴洪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坚决执行提前转移制度,做好防洪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只要降雨量达到转移雨量,要立即启动,就毫不犹豫、坚决果断转移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水利部门及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的实时监测预警,加强局地暴雨、冰雹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为防御山洪灾害做好预警服务。区气象部门及各相关镇要严格落实人影防灾设施管护责任,切实选用责任心强、懂技术、会操作的管护人员,认真做好人影防雹站点和增雨火箭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发挥人影设施防灾减灾效应。

六、密切协作,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合力做好各项工作。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物资购置,以备应急之需;区民政、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补充更新,保证救灾物资供给;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应急药品和器械储备,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准备;区建设部门要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区洪道管理,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区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做好滑坡地带安全防范工作;区农业、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受灾地区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控工作;区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通讯安全畅通和电力供应。重大灾情发生后,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抢修基础设施、防范次生灾害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七、畅通渠道,做好灾情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落实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区水务、建设、国土、气象、民政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汛期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区气象、国土、水务、地震、民政、农业、林业、畜牧、建设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阶段性灾情、强降雨天气和重大灾害灾情的分析研判和会商核定,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和制定针对性的防灾救灾措施提供可靠依据。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灾情上报制度,及时核实和上报险情、灾情,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对汛情和灾情不报、贻误抢险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重视,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区上将严肃问责追究。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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