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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政办发〔2015〕138号】关于印发麦积区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2/8 14:33:10) 新闻来源:麦积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麦政办发〔2015〕138号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麦积区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麦积区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原则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麦积区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广泛动员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新高潮,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活动。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5日-12月15日(1个月)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0月26日全区交通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以“好路碑道路”创建和“好口碑干部”评选为主题,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筑路月”活动,坚决打好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确保年内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沥青路或硬化路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进展缓慢、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的项目,要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详细的工程推进计划,采取倒排工期、多点施工等超常规措施,全力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成省市今年下达我区101条279.5公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任务。
    (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生命线”,以“筑路月”活动开展为契机,按照“程序严格、设计合理、工艺规范、质量为先”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府督查、部门指导、企业自检、专业监理、群众监督”的五级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三)全面开展公路养护。以“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良好”为目标,严格按照《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彻底处理公路病害,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的好路率、综合值和路况质量。
    四、评选活动
    (一)好路碑道路
    ⒈ 范围:2015年省市下达的101条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⒉ 名额:10条公路。
    (二)好口碑干部
    ⒈ 范围: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及区交通局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的干部。
    ⒉ 表彰名额:30名干部。
    (三)评选方式:“好路碑道路”和“好口碑干部”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差额评选、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及区交通局推荐,区交通局初审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交通部门及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对“筑路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靠实责任,传导压力,分解任务,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区交通局要进一步加强衔接调度,主动协调乡镇、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变更设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工作,努力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责任实,确保“建设一条、完善一条、管理一条、发挥效益一条”。
    (二)广泛宣传,做好发动工作。交通部门及各乡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广泛深入宣传动员,组织施工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筑路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谁建设、谁受益”道理,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修路的热情和干劲,依靠社会各界力量,迅速掀起“政府动员、领导带头、舆论支持、群众参与”筑路、养路、护路、管路新高潮。
    (三)确保质量,做好建设工作。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切实抓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将“筑路月”活动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区上将加强对“筑路月”活动的考核,对验收不达标的交通局包抓领导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任务欠帐大的交通局包抓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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