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我市共接到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投诉信访件61件,其中秦州区21件,麦积区20件,清水县8件,秦安县2件,甘谷县5件,武山县2件,张家川县1件,市交通局2件。 自4月20日-5月3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水市转办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208件,来电信访206件,来信信访2件。事涉7个县区,2个市直部门。其中噪声问题47件,占22.60%;污水问题30件,占14.44%;垃圾问题42件,占20.19%;林木破坏问题4件,占1.92%;养殖污染问题25件,占12.00%;扬(粉)尘问题11件,占5.29%;油烟问题21件,占10.10%,采石问题7件,占3.37%;采砂问题3件,占1.44%;燃煤锅炉问题1件,占0.48%;废气8件,占3.85%;砖厂问题1件,占0.48%;饮用水问题3件,占1.44%;对办理结果不满意5件,2.40%。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信访组分别交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牵头办理,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协办。 截止目前,已办结121件,其余87件正在抓紧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