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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信访件办结情况(4月26日)
(2018/4/27 16:23:02) 新闻来源:市保障省级环保督查协调联络组 作者:

  截至4月26日,我市共受理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102件,已办结28件,办结率27.5%,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4批25号,第4批26号,第4批28号属重复投诉,反映“秦安县五营乡薛李村采石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2.第4批23号:反映“1.麦积区新阳镇赵家村小学隔壁有一养羊场,羊粪气味难闻。2.麦积区新阳镇赵家村小学100米处山上有一新建垃圾坑,举报人担心投运后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处理情况:1.新阳镇镇村干部对当事人宣讲了环保法规,进行劝说,当事人承诺10日内处理羊只,消除环境影响。2.确定4月18日起,新阳镇生活垃圾全部运往中滩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新阳镇北山临时垃圾点进行封存、备用。
  3.第4批24号:反映“清水县新城乡樊河上游天河铁路隧道入口约1000米处河道有一砂场挖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清水县水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3万元。县委、县政府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25日,当事人已拆除了洗砂设备,恢复了河道原貌。
  4. 第4批27号:反映“武山县城关镇西关社区南滨河路,县医院后门约十米处‘一家人’饭店,油烟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状况已有两年多”的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武山县食药监局依法责令“一家人”饭馆立即停业整改,改造排烟管道延伸至楼顶,同时,批评教育经营户,待改造完成验收后,方可营业。
  5.第4批29号:反映“凌晨2点多,秦州区中华东路居民楼下的酒吧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的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秦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噪音扰民的5家酒吧负责人进行警告,责令其凌晨1时至8时不得经营,不得放大音量,不得大声吵闹,规范经营,尤其在高考、中考期间缩短经营时间,23时后不得营业,且营业时不得制造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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