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4日,我市共受理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48件,其中已办结8件,办结率16.7%,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2批4号:反映“秦州区皂郊镇暖和湾工业园区天河园厂维修汽车产生的废机油和污水,经过清泽园实业公司车间全部排入排洪沟,气味难闻” 的问题。 查处情况:反映情况失实。经查,秦州区皂郊镇暖河湾工业园区天水天河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有3家汽车修理及美容企业,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全部排入明渠,并经地下污水管道排入南沟河,未发现有排放废机油的事实。 2.第2批6号:反映“麦积区马跑泉镇官泉广场周围环境脏、乱、差,马路上污水横流”的问题。 查处情况:反映情况属实。马跑泉镇政府已安排专人对官泉广场周边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对露天排水渠进行了清淤疏通,并加强了日常管理。 3. 第2批7号:反映“秦州区坚家河欣和苑小区北侧甘肃建投公司建筑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 查处情况:反映情况属实。经秦州区环保局现场核查,该工地实为天麟名城苑,责令产生噪音的天水嘉通建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并依法拟处罚款10000元整。 4.第2批8号:反映“1.秦州区玉泉镇盐池村、烟铺村垃圾填埋场自2017年12月停运后,于2018年3月4日-4月19日私自处理垃圾,同时侵占林地300余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秦州区盐池村干部于2018年2月23日以修路为由,破坏当地树木300余株,破坏生态”的问题。 查处情况: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查,秦州区盐池村垃圾填埋场2016年12月已停止经营。该场周围没有防护措施,经过长期雨水冲刷流失及沉降,部分垃圾流入林地,掩埋或倾压部分树木。2018年2月盐池村村委新修经过耕地和林地接壤区域的产业路,占用林地面积0.9亩,破坏刺槐11株。因此,不存在侵占林地300余亩的情况。 秦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已责令该村委会90日内恢复原貌,并对其依法处罚6931元,目前该产业路已停工整改。秦州区对1名责任人作出了解聘处理,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进行了约谈。 5.第2批9号:反映“秦州区坚家河花鸟市场路口交通堵塞,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 查处情况:反映情况属实。秦州区市场建设中心联合区城管执法局暂扣了市场内使用的高音喇叭,并规范市场内外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摊点布局,依法取缔了不服从管理的摊贩,规范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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