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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9/18 16:45:37) 新闻来源:麦积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麦政办发〔2017〕105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助力稳增长,加强预期引导,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在线解读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地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确保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分别落实)
  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有关错误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全区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发布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客观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区发改局、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公报等方式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有关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全面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督促矿业权人规范填报公示信息。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局、区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围绕落实《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甘政办发〔2017〕37号)要求,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分别落实)
  二、助力促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国资国企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特别是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网等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分别落实)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7〕14号)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网集中全面公开;建好建强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现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政务大厅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公开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解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张贴宣传栏、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区农业局、区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镇政府要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各镇政府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营改增工作,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纳税人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区地税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公开力度。按照预算公开工作各项规定,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助力调结构,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93号),围绕推进装备制造、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6〕68号),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区质监局、区工商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区商务局、区工商局牵头落实)
  四、助力惠民生,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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