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政发〔2015〕166号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进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经区七届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任进科同志为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王鸿波同志为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师勇同志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学文同志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于涛同志为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豪同志为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振忠同志为区司法局甘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晓刚同志为区公证处主任; 毛利斌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锁林同志为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鑫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曹巨宏同志为区小城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星胜同志为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副主任; 杨文轩同志为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晓峰同志为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曲笔同志为区广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兴国同志为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钰同志为区农业局副局长; 史永国同志为区果品产业局局长; 李瑞军同志为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吕建同志为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奇同志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玉成同志为区颖川河流域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潘志强同志为区颖川河流域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希君同志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宏斌同志为天水甘泉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家祥同志为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张全林同志为新阳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俊峰同志为东岔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长春同志为琥珀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彪同志为渭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霞同志为桥南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世录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赵志宏同志为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科员; 姚海田同志为区公安分局主任科员; 武拓同志为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张卫平同志为区林业局主任科员; 罗连学同志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主任科员;
免去:
王学文同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于涛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锁林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星胜同志天水甘泉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钰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史永国同志区林业工作站站长职务; 王世录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宏同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姚海田同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禁毒办主任职务; 张卫平同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连学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职务; 牛新民同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霍伟东同志区农业局副局长、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王秀文同志区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雷振国同志区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裴爱栋同志区果品产业局局长职务; 裴世奎同志区广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李煜同志区小城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银花同志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梅同志区颖川河流域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忠孝同志桥南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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